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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待孕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河北劳动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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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已婚待孕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答:铅、苯、汞、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主要根据毒物危害程度、有毒作业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分为一级为极度危害;二级为高度危害;三级为中度危害;四级为轻度危害。
所以,已婚待孕的女职工从事的作业是中度和轻度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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