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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伤保险事务过程中,有哪些情况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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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劳动维权网 http://www.1weiquan.com 作者: |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伤保险事务过程中,有哪些情况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答:条例第53条列举了四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还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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