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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饭店怀疑员工有传染病竟拒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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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 怀疑录用的员工得了传染病,饭店竟要求他出钱为所有员工做一次健康检查,否则扣他的工资。
  2005年1月11日,陈建国应聘到童卫路上的金陵鸭血粉丝汤做厨师。饭店未跟他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他的月工资为700元。1月20日左右,他得知饭店其他厨师均办理了健康证,就向经理询问饭店可否为他办理健康证。应经理的要求,他将自己在前一家单位于去 年8月为他做检查的情况告诉了对方——肝功能化验结果为“三阴一阳”。由于检查报告被前单位保留,因此他没能看到检查结论,但由于前单位事后并未让他离开,他就认为自己应该是正常的。
  陈建国告诉记者,饭店经理一听说他的肝功能检查中出现“阳”性,当即怀疑他患有肝炎,指责他应聘时隐瞒了病情。1月29日,他向饭店提出辞职,而经理则要求他出示健康证后才能离开。经理还怀疑他已将肝炎病传染给了其他员工,要求他出钱为所有员工做健康检查;如果他擅自离开的话,他19天的工资将被扣留。
  金陵鸭血粉丝汤饭店夏经理解释,来该饭店工作的员工,都得自己掏钱办健康证。陈建国来应聘时宣称自己刚从另一家大型饭店辞职,只不过那家饭店拒绝退还健康证给他。她想当然地认为,陈建国是健康的,这才决定录用,并要求他过几天去要回健康证。后来饭店才知道陈建国隐瞒了事实,他根本就没有健康证。最近饭店员工们都很紧张,怀疑自己被传染上肝炎。在此情况下,饭店要求陈建国去做健康检查。如果陈身体正常的话,饭店可以同意他的辞职;如果陈真的患有肝炎的话,其他员工也需要去做检查,费用自然得由陈出。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汪小青律师告诉记者,食品等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饭店招聘员工时,可以要求应聘人员出示有效健康证后再录用,也可以出钱为拟录用的员工办理健康证后再让其持证上岗。现在该饭店既然怀疑员工被传染上肝炎,那么最好赶紧掏钱为他们做检查。
  昨天晚上,陈建国致电记者,金陵鸭血粉丝汤已经将工资结算给他了。该饭店夏经理也对记者说,她已经问过陈建国前单位并咨询了医生,陈的身体是健康的。金陵晚报记者徐统余
  (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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