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麦当劳肯德基违规用工风波未了 |
|
| 河北劳动维权网 http://www.1weiquan.com 作者: |
4月3日,针对引起广泛关注的广东麦当劳、肯德基等企业涉嫌不执行当地小时工资标准等用工行为,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正式表态,此举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表示将全力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每小时最低工资,违规少发3.5元
“政府规定兼职工每小时有7.5元工资,麦当劳却明显违规,每小时只发4元工资,这样太不公平了!”在广州某麦当劳餐厅兼职的大学生小陈向媒体投诉。“在这里的员工,多为兼职者。”投诉者称:“上班时,我们每天至少要工作六七小时,有时甚至长达10小时,但休息时间却非常少。每时每刻都不能停下来,连走路都要奔跑着。”
为充分调查事实真相,今年1月中旬始,当地一家媒体派出5名记者和实习生,对广东省特别是广州市数十家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餐厅使用非全日制员工的情况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记者、实习生在与所有兼职工付出超强工作强度的同时,得到的工资却明显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广东省规定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来核算,洋快餐企业违规给劳工少发放每人每小时工资,少则1.7元,多则3.5元。而本应为兼职工购买的工伤保险也成了空白。
这些餐厅在与“卧底”记者及实习生签订的合同、协议中,违规规定长达一个月的试用期,并拒绝将协议文本交给员工。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在中国开设的餐厅共达3000余家,聘用的中国劳工达20万人,其中大多是非全日制工人(钟点工)。业内人士估计,该三家快餐企业所聘用的劳工中,大约有80%约16万人是非全日制工。
粗略计算,如果非全日制工每人每小时少发1元钱,按每人每天工作5小时,每月工作21天计算,一年下来,这三家餐厅企业每年至少少发中国员工约2亿元之巨。如果以每小时少发2元钱计,则为4亿余元,而这比三家企业全年向中国缴的税还多。
快餐巨头用工,涉七宗“罪”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从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几家餐厅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及相关事实看,这些企业至少在以下七个方面涉嫌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在广州经营的麦当劳规定兼职服务员的工资为4元/小时,肯德基为4.7元,必胜客为5元多,这明显违反了广东省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的规定。
第二,规避《劳动法》管辖,排斥《劳动法》。
在必胜客提供的一份《计时员工劳务协议》中规定,“鉴于乙方(下岗、内退、退休、在校学生等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无法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因此,本计时服务员协议属于劳务协议,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民法通则》的调整范围之中。”
第三,根据2003年《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在合同中规定需要“试用期”属于明显违规行为。
第四,劳务合同(协议)中均未明确规定企业将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必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工伤保险则是无条件由用工单位缴纳。
第五,员工无法准时拿到用工合同。朱永平称,用工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单方面收回所有合同,是非法剥夺员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
第六,没有办理非全日制录用备案手续。
第七,已签订的合同单方面不时修改。在麦当劳与兼职员工签订的《兼职服务员劳务协议》中规定:《麦当劳兼职服务员手册》或经不时修改的《麦当劳兼职服务员手册》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此,朱永平表示,合同中将该《手册》作为合同的附件,行为本身就将兼职工置于不利的地位,“而不时修改的《手册》也是协议组成部分”则“严重违反了合同法”。
表示将全力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自全总的消息显示,截至3日中午,湖北、福建、上海、沈阳、杭州等省市工会组织已组织调查,协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检查本地区有关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用工行为。
此前,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李守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已明确表示,全总已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必要时为工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坚决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特殊企业,任何企业不论大小、强弱、所有制,都不允许制定超越法律法规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李守镇说,外资企业要依法建立完善工会组织,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决定、增长和支付机制;广大员工也要积极主动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依法主动科学维权,“对出现的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工会要毫不妥协地进行斗争”。
肯德基称,计时工不受《劳动法》管辖
面对公众的质疑,麦当劳方面发表声明,表示他们“一贯遵循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的薪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而肯德基和必胜客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一开始称,他们用的是“全日制”工,符合当地法规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当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该公司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全日制合同,并且不按全日制用工承担“三险一金”等法律责任,更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后,该公司又马上发表声明改口,称他们所有员工的薪资待遇均符合国家标准;是媒体将该公司在广东省沿用的、法律所允许的劳务用工方式与广东省2007年1月1日生效的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混为一谈,导致不必要的误会。
当被问及是什么误会时,百胜餐饮集团广东市场部经理崔焕铭认为,兼职工“既不属于全日制用工也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肯德基所聘的计时工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其工资水平不适用“广东省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学生等人群因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不在《劳动法》管辖范围内。
对此,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阳提出,根据相关法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如果认为两种用工形式都不属于,那肯德基的员工到底属于哪种?如果《劳动法》都管不了肯德基,那什么法才能管得了?
“违规用工”风波未了,追问法律执行力
3月29日下午,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前一天介入调查的基础上,正式对麦当劳和肯德基两大洋快餐巨头发出询问通知书。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在介入调查时,曾预计4月3日会有结果发布,但目前看来,发布时间还有待该厅确定。
由于劳动监督部门调查结果仍未对外公开,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三大洋快餐“违规用工”风波至今仍未明朗。但据麦当劳广州公司员工4月2日透露,公司已召集兼职员工代表召开多次会议,并承诺将按法定要求向受影响员工补回报酬差额。但麦当劳公关部人士否认补偿差额,只是称会积极与劳动监察部门保持沟通。
在中国,最低保障工资标准是各地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和中央政府要求,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的劳工收入标准。尽管这样的政策并非全球通行,但由于它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护底层员工等困难群众的利益,因而具有合法性内涵和实质正义的价值,凡在中国境内营业的企业和其他雇佣者,都应当遵守这一标准。
现在尚无法判定麦当劳、肯德基在这次公共危机中的应对模式,但可以肯定,这次事件对它们的企业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而在华的跨国公司和其他各类企业也应明白,在中国经营,必须实践与在其本国同等的诚意和社会责任标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舆论的谴责,最终得不偿失。
与此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一些跨国企业,为什么在本国和他国律己甚严,对当地法律不敢稍有懈怠,而在中国就换了一张面孔。(全文转载自《浙江日报》) |
| |
| 编辑:admin 文章来源: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