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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河北劳动维权网
http://www.1weiquan.com
作者:
【答复: 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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