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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协调外资企业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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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劳动维权网 http://www.1weiquan.com 作者: |
随着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党群组织来说,如何适应劳动关系的变化,积极参与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将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值得引起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外商投资企业劳资矛盾的特征和基本状况
在外商直接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中,劳资双方的价值取向十分明晰,劳方通过为资方工作希求尽可能多的报酬,资方通过提供报酬而追求获取最大限度的劳动价值,双方既有共同的需要,又有不同的利益,劳资关系主体明确的特点使劳资矛盾日益表面化。
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劳资主体的特殊性使维护人格尊严以及经济、劳动权益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员工的主要需求。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会一项调查为例,有38.9%的员工认为外商投资企业中最需要维护的权益是人格权益,远远高于对其它权益的要求。
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内不同层次的员工群体利益分化趋势日益明显。具体表现为不同群体对劳资关系态度存在差别,中高层管理人员普遍认为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劳资关系和谐,一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却大部分认为当前劳资关系一般;在权益维护的需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中高层管理人员选择维护人格权益的比例大大低于一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反之,选择劳动权益维护的比例却高得多,反映出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往往重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而轻其他员工的利益和需求,因此在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劳资关系的发展正在演变为工人与上层管理人员的冲突,一线员工对上层管理者存在隔阂甚至不满。
二、当前党群组织在协调劳资矛盾中的状况
1.企业的党群组织在协调劳资矛盾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体制相对滞后于变化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阵地和组织资源出现了严重的空白和流失,特别是新进入的外商独资企业,相当部分都没有建立党组织,这样失去了基层党组织参与劳资矛盾协调的基本条件。二是外商投资企业中党组织定位不清,工作被动,许多员工对党组织的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不了解。三是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尚难有效发挥。
2.中方的控制力和员工的密集度,对不同状况的劳资关系有着直接的影响。其一,中方不同的参与能力和参与程度使外商投资企业劳资关系呈现不同状况,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或者曾经有合资经历的独资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程度一般高于新建的独资企业,并且企业中党组织、工会一般都比较健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形成了协调劳资关系的一系列的工作机制和渠道。其二,不同产业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劳资矛盾的可能性不同。一般而言,贸易管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由于员工综合素质较高,企业能为员工支付相对比较优越的报酬和待遇,提供较体面、安全的工作环境,发生劳资矛盾的可能性相对低,反之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劳资关系处在相对紧张的状态。
3.上级党群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对协调企业劳资矛盾日益不可替代。一般而言,当外资企业党群组织与行政力量对比悬殊,甚至处于空白状态,或企业员工与行政双方处于对峙和矛盾状态时,上级组织的积极疏导和直接代表功能越来越不可替代;当企业党群组织缺乏经验和定位不清,方向不明时,上级组织的指导管理和帮助服务功能越来越不可替代。
三、党的群众工作在外商投资企业生存发展的思考
1.组织空间:适应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探索推进基层党群工作的组织模式。
调整和创新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态,是外商投资企业党群组织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组织空间的重要前提。
在组织建制上,在外商投资企业内建立党组织应考虑三方面的条件:对外商投资企业建党人数的界定要突破3人以上必须建立党组织的一般规定,要从外商投资企业员工流动变化中的特征出发,建党人数要保持一定的数量;要充分考虑党组织成员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政党意识、个人威望和组织协调能力;党员中应该有在企业中高层岗位上的员工,要保持党组织成员对企业事务的知情和参与度。
在组织构架上,要探索形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适应和融于变化的社会经济组织的体制框架:建立和完善区域性或行业性党群组织的网络,积极探索配备职业化、专业化的党群干部,使其成为上级党群组织对外资企业和基层党群组织实施近距离、全过程、职业化的管理和服务网络的主体力量,为基层党的群众工作,包括协调处理劳资矛盾提供法律、人力、资金等方面的支撑;建立和发展区域性或行业性党员或会员服务中心,既面向已经在外资企业建立党组织或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党员和会员,更直接面对企业尚未建立党群组织的党员和会员。该中心集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于一体,既承担党员和会员组织(会籍)关系、人事关系托管以及相关的教育管理责任,又为党员和会员实施包括用工指导、法律咨询、技能培训、精神文化、生活后勤等各方面的服务。党员、会员服务中心接受区域党群组织的领导,两块牌子、合署运作,工作内容和项目区别不同情况、不同需求进行设计和实施,工作经费以区域性党群组织从党费和工会经费中核拨为主。
简言之,通过构建区域性或行业性党群组织的网络和与之配套建立的服务中心,形成外资企业党群组织体内外互补、职能互补、上下互补、党群同步的组织形态。
2.功能定位:党群组织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党的群众工作的核心是协调解决劳资矛盾和劳权问题。
与公有制企业"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主题相区别,外资企业党群工作的主题应明确为"围绕群众抓党建,凝聚群众固根基",从而最大限度地争取和组织广大职工。
要突出外商投资企业党群工作的主题,很重要的是区别党群组织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不同定位。外资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仍然应该坚持党要管党,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内平等,坚持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在高度重视对弱势地位的党员的关心和帮助的同时,切实加强和发挥处于强势地位的党员的教育和作用。与此同时,外资企业党组织更要积极发挥协调利益关系的社会功能。关心分配的公正,协调投资者、管理者和工人利益的矛盾,尤其是要在反映职工群众的利益表达,利益诉求方面有所作为,在协调解决劳资劳权关系方面有所作为。要领导和支持工会依法履行好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能,通过依法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和处理好外资企业处于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的利益,依法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
3.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党的执政资源,创造外商投资企业党的群众工作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是行政资源。要积极依托政府及党委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予其利益,得其支持,不断提高党群组织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同时还要积极依托工商、质监、经贸、税务等部门的行政资源,加强领导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党群工作争得一席之地。二是法律资源。要加强对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的《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法力度,使法律法规成为外商投资企业中党群组织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支持。三是党员资源。要充分重视在外商投资企业中通过党员非组织、非制度化的行为在职工群众中传播党的意识,传递党的声音,履行党的要求,这是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党群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
作者:Tom 来源:http://www.hr-shanghai.com/club/article_view.aspx?classid=8&id=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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